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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丧葬改革之弊的原因

现代中国丧葬改革之弊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滞后,改革的步伐缓慢

千百年来,人们对生死问题的认识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很深,要改变不是朝夕之事。在农村,许多人依然沿袭着土葬的风俗,对火葬抵触情绪很大。在城镇,人们的观念虽有所改变,但仍是根深蒂固。现在为了节约用地,节省人力、财力,政府提倡火葬,但很多人想不通。有的人明火葬了,但骨灰盒依然买最大的,还要搞厚葬。以至形成了“火葬加高坟”的怪现象。

二、管理不到位,法不责众

丧葬虽有法可依,但在具体执行中十分困难。对一些高寿而亡的老者、婴儿和其它一些死亡者进行安葬时,丧家往往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一些基层干部对丧葬的管理缺乏力度,对丧葬改革宣传不深入,管理不严格。有些地方对丧葬活动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监督,有的甚至默许或支持迷信活动。同时,由于丧葬用品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使得丧葬用品在质量和价格上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这不仅加剧了人们对丧葬改革的抵触情绪,也导致了丧葬活动中的种种混乱现象。

三、殡仪馆建设滞后

尽管各地都建了殡仪馆,但总的来看,殡仪馆建设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有的地方殡仪馆设施陈旧,设备简陋,难以满足丧家需求;有的地方殡仪馆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甚至存在乱收费现象;有的地方殡仪馆环境差,卫生条件不好,给丧家带来极大的不便。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丧家的情绪和心情,也损害了殡仪馆的形象和信誉。

四、法规体系不完善

现有的有关丧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丧葬行为的作用,但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一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执法人员在具体执行中难以把握;一些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导致执法人员在执行中无所适从;再次,一些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惩罚措施,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处。一些地方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丧葬改革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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