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档案馆 > 文化传统

谈谈古代婚礼的深刻含义

古代婚礼的深刻含义

古代婚礼,既是人生礼仪,也是文化礼仪。它以“礼”为中介,从民俗的、心理的、生理的、宗教的、法律的角度,集中地展示了婚姻过程中庄重、神圣、幽秘、浪漫的深邃意蕴。古代婚礼中还渗透着许多道德伦理的内容,如“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等。

在中国古代社会漫长的传承发展中,围绕着婚礼逐渐产生了一系列程序和禁忌,有些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今天看来虽然可笑,但在当时当地却有威严慑人的作用。

古代的婚姻礼仪,从周朝起已有一些定规,至后世经不断完善的婚姻程序,大致有问名、纳采、纳征、请期、亲迎、敦伦等六礼。问名是指男方请媒人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采是男方仍合成六礼送给女家;纳征是男方送聘礼给女方;请期是男方定下结婚日期后通知女家;亲迎是新郎亲自到女家迎新娘回婆家;敦伦是新郎新娘进洞房后行交拜之礼。每道程序都有相应的仪式和内涵。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的习俗和禁忌,如“三书六礼”、“三从四德”等。“三书”指聘书、礼书、迎书。“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三从四德”是为妇女的道德规范。“三从”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封建时代对女子的束缚于此可见一斑。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婚姻是一种严肃的伦理行为,因此古代的婚姻礼仪处处体现着这个特点。在婚姻的缔结过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能违背的。在男女双方“生米做成熟饭”之后,再由媒人传话,双方父母才正式见面并商量结婚事宜。这就是“先奸后娶”。古代的婚姻还与门第等级有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双方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民间观念中,“门第不相当”被视为“贱攀贵”,是一种不光彩的行为。而在一些士大夫观念中,“不坐妻家席”成为一种风俗习惯。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些文献中可以看到:在选择婚姻对象时,除了门第之外还要考虑男女双方年龄相仿、情趣相投等因素。这些进步的因素逐步消除了门第观念的影响,使古代的婚姻具有了现代婚姻的一些特征。

在古代的婚姻中,男女双方结合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延续香火(即宗族的繁衍),因此生儿育女便成了婚姻所追求的目标。因此“抱子纳妻”、“娶妻求淑女”,即追求生儿育女有了婚姻的最直接的目的。古人把生儿育女看成是妇女的一大功能,因此在礼记中有“女子……有子而嫁,倍死不贞”的说法,认为已婚妇女若不生儿育女便是不贞不贤了。在这一点上,古人是把传宗接代的功能赋予了女人。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